question-icon 公司要如何宣告破产清算?

我有一家公司,现在经营状况很差,已经资不抵债了,实在撑不下去了。我想了解下公司宣告破产清算具体要怎么做,要经过哪些步骤,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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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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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宣告破产清算,是在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过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流程和法律依据。首先是申请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这意味着,公司自己、公司的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当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受理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接管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等。接着进入债权申报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之后就是召开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会议来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最后是破产财产的分配和破产程序的终结。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将破产财产分配给债权人。分配完毕后,由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请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予以公告。总之,公司宣告破产清算涉及众多法律程序和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才能确保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合法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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