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提起离婚?

我和伴侣感情破裂,想结束这段婚姻,但不知道该怎么提起离婚。我不太了解具体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东西,比如是去法院还是民政局,要带什么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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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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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方式的相关内容。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然后,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一般为:首先,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证据材料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情况。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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