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认遗弃家庭成员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家里有人被指遗弃家庭成员,但他不承认。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就算他不承认,依照法律他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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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遗弃家庭成员指的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就算不承认遗弃家庭成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弃情形,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民事法律责任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存在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不仅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还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这是因为遗弃行为侵犯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家庭关系,所以法律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从刑事法律责任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这里的“情节恶劣”一般指因遗弃致被害人生活无着而流离失所;在遗弃过程中又对被害人施以打骂、虐待;遗弃行为屡教不改;由于遗弃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自杀等情形。一旦构成遗弃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便犯罪嫌疑人不承认遗弃行为,司法机关会根据证据来认定事实。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遗弃人的陈述、医疗记录等,只要证据确实充分,依然可以对其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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