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出离婚申请?


提出离婚申请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方式的申请流程。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协议的内容要明确、具体,包括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的协商结果。然后,双方需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申请流程一般为: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时,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事项。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然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