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该怎么起诉,要去当地起诉吗?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起诉离婚的流程: 首先是准备阶段。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子女抚养相关的证据等。同时,撰写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然后是立案阶段。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立案,并通知你缴纳诉讼费用。 接着进入审理阶段。法院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将依法作出判决。 关于管辖法院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你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你则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不一定要去当地(户籍所在地)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