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该如何申请破产?


当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就可以考虑申请破产。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申请破产的相关事宜。 首先要明确破产的法律定义。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在我国,规范企业破产程序的主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申请破产的主体一般有两类。一是债务人,也就是公司自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二是债权人,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这在《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 申请破产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第一步是准备申请材料,一般包括破产申请书、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等。 第二步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来说,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接管公司财产,负责调查、管理、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等。 之后,会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还会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会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最后,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如果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会向人民法院提请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后,会进行公司注销登记等手续。 总之,公司申请破产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众多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如果在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程序的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