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宁夏寻衅滋事怎么立案?

我在宁夏,最近遇到有人寻衅滋事的情况。我想知道在宁夏,像这种寻衅滋事的案件是如何立案的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样的流程?我希望了解清楚,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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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寻衅滋事立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宁夏,寻衅滋事的立案规定其实和全国适用的法律标准是一致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概念、立案条件以及立案流程。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它包含了多种表现形式,如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 关于立案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是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二是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再来说说立案流程。当发现有寻衅滋事的情况发生时,您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并且,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总之,在宁夏遇到寻衅滋事的情况,只要符合上述立案条件,就可以通过合法的报案、立案流程来维护社会秩序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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