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处理怎么填写才有效果?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处理部分,要想填写得有效果,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原则。首先,这份协议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是自主、真实地表达意愿,不存在一方被胁迫、欺诈等情况。如果存在这些情况,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其次,协议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详细列出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价值等信息。例如房产,要写明房产的具体位置、房产证号;车辆要写明品牌、型号、车牌号等。只有这样,在后续履行协议时,双方才不会因为对财产的描述不清而产生纠纷。同时,要清楚地说明财产的分配方式,是平均分配、按比例分配,还是其他方式。并且,对于债务的处理也要明确,包括债务的种类、金额、由哪一方承担等。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有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者,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通过离婚协议逃避债务,将财产不合理地转移给一方,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另外,协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注明日期。之后,双方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并予以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才会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