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房租补贴审核表申请人意见该怎么填?


公共房租补贴审核表中申请人意见的填写,虽然没有固定的标准模板,但需要包含一些关键信息且表达清晰明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填写的要点。 首先,你要表明自己的申请意愿。简单来说,就是清楚地写出你是自愿申请公共房租补贴的。比如可以这样表达:“本人自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这是让审核部门知道你申请的主动性。 其次,要声明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这意味着你要承诺在申请表里填写的所有内容,像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等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没有虚假成分。一旦发现有虚假内容,你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本人承诺所填写的申请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以,如实填写并做出真实性声明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还可以表达对相关规定的知晓和遵守。你可以写“本人已知晓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将严格遵守。”这样让审核部门了解你清楚申请补贴的规则。 总结一下,一个完整的申请人意见示例可以是:“本人自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承诺所填写的申请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人已知晓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将严格遵守。”填写时注意语言简洁明了、态度诚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