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关联方的任职截止日期该怎么填?

我在填写一些文件时,涉及到关联方任职截止日期这一项。不太清楚这个该怎么填写,是按照实际离职日期填,还是有其他特殊的规定呢?如果关联方还在职又该怎么处理?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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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方任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特定关系的各方,在涉及关联方相关信息填报时,任职截止日期的填写是有一定规则和依据的。 首先,如果关联方已经离职,那么任职截止日期通常应填写其实际办理离职手续的日期。这一日期是具有明确法律意义的时间节点,标志着其与公司任职关系的正式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所以,实际离职日期就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明确时间,以此作为任职截止日期是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若关联方目前仍在职,填写时一般可注明“至今”或者“在职”等字样。这是因为在其未正式离职前,任职状态处于持续进行中。从法律角度看,只要劳动合同未解除或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就依然存在,关联方的任职也就没有截止。这种填写方式既准确反映了当前的任职情况,也避免了因随意预估截止日期而可能产生的信息不准确问题。 此外,在填写关联方任职截止日期时,要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企业信息披露、税务申报等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因此,务必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关联方的任职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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