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中工资薪金该如何填写?


在个税申报中,工资薪金的填写是个重要环节。首先,我们要明白工资薪金的概念。工资薪金,通俗来讲,就是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不仅仅是我们实际到手的工资,还包括了单位给予的各种福利和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所以,在填写时,我们要把这些全部算进去。 具体填写步骤如下:第一步,登录个税申报系统。现在很多地方都有专门的电子税务局或者相关APP,登录进去找到个税申报的板块。 第二步,进入工资薪金填写页面。一般会有详细的表格,要求填写各项信息。首先是个人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等,要确保准确无误。 第三步,填写收入情况。这里要填写的是应发工资,也就是还没有扣除各项税费和社保之前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收入。比如,你每月基本工资5000元,这个月发了奖金2000元,还有交通补贴500元,那么应发工资就是7500元。 第四步,填写扣除项目。扣除项目包括基本减除费用(目前是每月5000元)、专项扣除(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比如,你的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是500元,你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每月可扣除1000元,那么总的扣除金额就是6500元。 第五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 应发工资 - 扣除项目。按照上面的例子,应纳税所得额 = 7500 - 6500 = 1000元。 第六步,根据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对应上面1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查找税率表,可能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那么应纳税额 = 1000×3% - 0 = 30元。 最后,仔细核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如果发现填写错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更正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