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多缴纳增值税,本月该如何填写?
我上个月缴纳增值税时不小心多交了,现在到了本月申报期,不知道在申报表格里该怎么填写来处理上月多交的这部分增值税,是直接抵减还是有其他填写要求呢?很担心填错,希望了解具体的填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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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多缴纳增值税的含义。多缴纳增值税就是纳税人在某个纳税期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超过了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金额。 当出现上月多缴纳增值税的情况,本月填写时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操作。在我国税收征管中,对于多缴税款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明确指出,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如果选择将上月多缴纳的增值税在本月进行抵减,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一般需要在‘上期留抵税额’等相关栏次填写多缴的金额。比如,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上期留抵税额’栏会反映企业前期多缴纳可在本期抵减的税额情况。具体而言,本月计算应纳税额时,会用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再减去上期留抵税额(即上月多缴纳部分)。 若不选择抵减而是申请退税,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按要求填写退税申请表等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会将多缴的税款退还给纳税人。这时在本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就无需对上月多缴部分进行抵减填写。总之,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正确填写纳税申报表,以处理好上月多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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