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对超生进行罚款?

我家亲戚超生了一个孩子,现在面临罚款的问题,我们都不太清楚具体的罚款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对于超生情况,一般是按照什么方式来进行罚款的,有没有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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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生罚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过去,针对超生行为存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超生罚款”。不过,自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后,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但在此之前,关于超生罚款的相关情况如下。 首先来了解社会抚养费的概念。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这可以简单理解为,超生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公共资源的负担,所以需要通过征收费用来进行一定的平衡。 在征收标准方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也就是说,不同地区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了不同的征收标准。例如,有些地区可能是按照当地人均收入的一定倍数来征收。 征收的具体流程一般是这样的。首先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可以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虽然现在已经取消了社会抚养费,但在过去涉及到的超生罚款问题,还是要按照当时的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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