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我给朋友做贷款保证人,银行说要审查我有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我 不太清楚这具体是怎么界定的,我有固定工作和一定存款,但也有一些债务。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到底怎样才算是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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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是指保证人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信用状况,能够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从经济实力方面来看,保证人需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一定的资产。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是工资、经营所得等,这能保证保证人有持续的资金流入来履行保证义务。资产则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例如,保证人有一套没有贷款的房产,或者有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这些资产在必要时可以用来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这从侧面反映出保证人需要有独立的财产和偿债能力。
信用状况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保证人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比如有多次逾期还款、欠款不还等情况,可能会被认为缺乏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因为信用不良可能意味着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违约风险,难以保证在债务人违约时能够承担起保证责任。
此外,保证人还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因为保证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才能对自己的保证行为负责。比如,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等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总之,判断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实力、信用状况和民事行为能力等多方 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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