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该如何约定?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是指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若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这有助于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从劳动者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其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于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得较为宽泛。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约定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时,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约定的条款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平衡双方的利益。同时,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导致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