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的要怎么办出生公证?


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或监护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自然人在中国境内出生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的活动。对于抱养的孩子办理出生公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抱养孩子在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只有经过合法收养程序的抱养行为才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五章收养的相关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也就是说,合法的收养必须完成在民政部门的登记手续。 在办理出生公证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一般来说,主要包括收养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养登记证;孩子的照片等。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户口簿是用于证明收养人的身份信息和户籍情况。收养登记证则是证明收养关系合法性的关键文件,它是办理出生公证的重要依据。孩子的照片是公证所需的常规材料。 办理流程通常如下:第一步,申请人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之所以可以向住所地或出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是因为这两个地点与当事人的生活或出生情况有密切联系,便于公证机构核实相关信息。第二步,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公证申请表需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三步,公证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这一过程中,公证机构可能会向有关单位、个人核实情况,以确保收养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材料存在疑问或不完整,公证机构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第四步,经过审查,公证机构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会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另外,如果抱养行为没有经过合法的收养登记,那么在办理出生公证时会面临很大的困难。这种情况下,建议先按照法律规定完成收养登记手续,使收养关系合法化后再办理出生公证。因为只有合法的收养关系才符合法律规定,才能顺利办理相关的公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