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决书上写着扣押手机为作案工具但没没收,该如何取回手机?

我的判决书里明确手机是作案工具,但没写没收,我不太清楚这情况。我现在很需要拿回手机,不知道具体要走什么流程,也不清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怎么把手机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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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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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决书明确手机作为作案工具被扣押但未被没收的情况下,你有权取回自己的手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及取回手机的方法。 首先,要明白“扣押”和“没收”是不同的概念。“扣押”是指司法机关强制留置相关物品,目的是为了调查案件或者保障后续的司法程序。而“没收”则是将物品的所有权收归国家,意味着物品不再属于原所有人。在你的案例中,判决书明确未没收手机,那么手机的所有权依然属于你。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虽然你的手机作为作案工具被扣押,但未被没收,这表明它可能在后续已不涉及案件需要留存的证据等方面的用途,所以你有权要求取回。 接下来是取回手机的流程。第一步,仔细查看判决书,确认其中没有对手机后续处理的其他限制或说明。第二步,准备好能够证明你身份以及手机归属的相关材料,比如购买手机的发票、本人的身份证等。第三步,联系作出扣押决定的司法机关,一般是负责案件的公安机关或者法院。你可以先通过电话咨询具体的办理窗口和所需手续,然后前往该机关的指定部门,提交申请取回手机的书面材料,说明你根据判决书有权取回手机的情况,并附上准备好的证明材料。 如果司法机关在你提出合理申请后,拒绝返还手机,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进行监督和处理;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确保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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