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不只是用益物权,那还有什么属性?

最近在研究房产相关法律知识,对‘地役权’这块不太明白。知道它是用益物权,但感觉应该还有其他方面的属性。想具体了解一下除了用益物权这个属性外,地役权还有哪些特性、权利义务以及在实际中会有什么影响之类的。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地役权确实属于用益物权,不过它还有其他一些重要特点。


首先,地役权具有从属性。这意味着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不能单独把地役权转让出去,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如果涉及地役权,地役权一般要一并转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地役权也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并且地役权会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民法典》相关规定也体现了这种从属性。


其次,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也就是说地役权的取得、丧失均为全部的,不得分割为数部分或仅有一部分而存在。比如需役地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例外是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


另外,从设立和登记角度来看,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设立地役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合同生效地役权即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抵押方面,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地役权人也有相应义务,比如对供役地的使用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及方式为之,对因行使地役权造成供役地的变动、损害要恢复原状并补偿;对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要注意维修,且在不妨碍地役权行使的限度内,应当允许供役地人使用这些设施 。


相关概念:

需役地:就是为了自己使用方便或者提高效益,需要利用他人不动产的那块自己的不动产。

供役地:是指被他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用的不动产。

从属性:简单说就是地役权不能脱离需役地单独存在、处置。

不可分性:强调地役权在取得和丧失等方面是一个整体,不能部分进行。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

地役权究竟是物权还是债权?

最近在研究房产相关法律知识,看到地役权这个概念,有点迷糊。想弄清楚地役权到底属于物权还是债权呢?我主要想了解从法律规定和实际应用角度,它是怎么划分归属的,希望能得到通俗易懂的解释。

地役权的权利性质是什么?

我最近在研究一些关于土地使用的法律问题,遇到了地役权这个概念。不太清楚地役权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权利,是和所有权一样吗,还是有其他特别的规定?想了解下地役权在法律上的性质到底是怎样的,以及这会对实际使用土地产生什么影响 。

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吗?

我最近在研究一些房产相关的法律知识,看到了地役权这个概念,不太清楚它是不是用益物权。我想了解地役权在实际房产交易或者日常生活使用中,和用益物权有什么关系,它到底属不属于用益物权这个范畴呢?

地役权是绝对权吗?该如何搞清楚权益界限?

我在处理一些涉及土地使用权益的事情,对其中提到的地役权不太明白。想知道地役权到底是不是绝对权,另外在实际情况里,要怎么准确搞清楚地役权相关的权益界限,希望能详细了解下。

地役权的转让有什么规定?

我最近在研究土地相关的法律问题,对其中地役权的转让规定不太清楚。想知道在实际情况中,地役权能不能单独进行转让呢?如果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地役权又会怎么处理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地役权转让方面的具体规定。

地役权是否属于用益物权?

我家有块地,旁边有块别人的地,我想利用他家的地让我家地通行更便利些,这是不是涉及地役权呀?我不太清楚地役权和用益物权的关系,想知道地役权到底属不属于用益物权。

《民法典》中地役权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我最近在研究房产相关法律知识,对其中地役权合同不太明白。想了解下按照《民法典》规定,地役权合同具体都涵盖什么内容。在实际生活中签订这类合同,应该重点关注哪些条款,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有什么区别?

最近在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对相邻关系和地役权这两个概念有点混淆。想弄清楚它们到底在哪些方面存在不同,在实际生活场景中,怎么准确判断是相邻关系还是地役权,希望能得到详细清晰的解释。

什么是地役权?其具体该如何解释?

我家有块地,旁边还有别人家的地。我想让自己这块地效益更好,听说有种叫地役权的东西可能有用。我不太清楚地役权具体是啥,怎么来的,又有啥特点,能不能给我详细讲讲呀?

地役权需提供什么证据?与相邻关系有何异同?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和土地使用相关的事情,对其中地役权和相邻关系不太明白。想知道要是涉及地役权纠纷,得准备哪些证据呢?另外,地役权和相邻关系感觉有点像,它们到底在哪些方面不一样,又有哪些相同的地方呢?就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知识。

民法典中地役权能否单独转让或者抵押?

我家有块地涉及地役权相关事宜,现在想了解下地役权能不能单独转让或者抵押呀。比如要是想把地的相关权益进行流转或者抵押时,地役权在这当中具体是怎么个情况,会不会受到一些限制之类的。

地役权的期限有什么限制?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涉及土地使用权益的事情,对其中地役权期限不太明白。想知道地役权期限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限制的,是完全由双方随意约定,还是有什么具体要求和范围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知识。

地役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我最近在研究一些法律知识,对其中的地役权特别感兴趣。想知道地役权到底有啥特别的法律特征,这些特征在实际生活中是怎么体现的,又会对相关权益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地役权产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有块地,想为了使用方便和邻居协商设定地役权,不太清楚地役权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产生,是不是签了合同就生效,还是需要办理登记之类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民法典中规定地役权抵押在何时设立?

我最近在研究《民法典》里关于地役权抵押的内容,对其设立时间不太明白。我想了解在实际生活场景中,比如涉及土地使用相关事务时,地役权抵押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是正式设立了,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租房属于用益物权吗?

最近打算租房,看到一些关于物权的说法,就想搞清楚租房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用益物权。想了解下租房和用益物权的具体区别在哪儿,以及判断的依据是什么。

居住权等同于宅基地使用权吗

最近在研究房产相关的权利问题,对居住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有点混淆。想知道这两种权利是不是一回事儿,它们在实际生活应用中有啥差别,在法律层面又是怎么界定区分的,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释。

民法典中居住权和抵押权该如何区分?

我最近在学习《民法典》,对居住权和抵押权的区分有些疑惑。感觉这两个概念容易混淆,想知道在实际生活场景里,比如房产相关事务中,它们到底有哪些明显不同呢?希望能从权利性质、设立方式等多方面深入了解下两者的区别 。

地役权的性质是什么?

我最近在研究一些房产相关的法律知识,接触到了地役权这个概念,对它的性质不是很清楚。想了解地役权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权利性质,在实际生活中会对我们的权益有哪些影响,希望能有专业的解释让我弄明白。

在民法典中,使用权究竟能不能作为质权呢?

在一些经济活动和财产处置场景中,经常会涉及到权利的质押问题。比如在涉及房屋、土地等财产的相关事务里,就会疑惑使用权是否能像其他权利一样作为质权。想具体了解民法典中对于使用权作为质权的相关规定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