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通过协议离婚要到孩子?


在协议离婚中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并妥善处理。 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情况下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父亲也可以通过协议争取到抚养权。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双方在协议时要充分考虑“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这一原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争取:稳定的生活环境,包括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等,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自身的抚养能力,如教育背景、时间精力等,能更好地照顾和教育孩子;对方的情况,如果对方存在不良嗜好、经济状况不稳定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也可以作为争取抚养权的理由。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协议过程中,可以与孩子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并在协议中体现。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要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探视权的行使等内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同时,要确保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