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夫妻该如何争取抚养费?


在离婚后,争取抚养费是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重要事项。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抚养费的定义。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书面的抚养费协议。这种方式较为简便快捷,双方按照协议履行即可。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支付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主张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孩子的生活费用支出明细、教育费用发票等,以此来证明孩子实际需要的费用。同时,也要证明对方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支付抚养费,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通过这些措施,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确保抚养费能够按时足额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