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最近和公司有些矛盾,感觉可能要离职。我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我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呢?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和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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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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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这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的利益损失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以下多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首先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这种情况下,就好比双方商量好分开,但是是单位先开的口,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想象一下,你应聘的是在有安全防护的车间工作,结果去了发现根本没有必要的防护设备,这种情况下你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得给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此类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再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也能解除合同并获得补偿。 还有用人单位依法裁员时,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当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法定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却不支付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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