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及餐饮店的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不同类型的场所办理卫生许可证的要求和流程大致相似,但也存在一定差异,下面以常见的食品经营和公共场所为例介绍。 首先是申请前的准备工作。以食品经营为例,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对于公共场所,比如理发店,要具备相应的卫生设施,如消毒设备等。 然后是申请环节。申请人需要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的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书)、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如果是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接着是审核环节。卫生行政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还可能会到现场进行核查。工作人员会检查场所的卫生条件、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果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申请人有权当场更正,由卫生行政部门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卫生行政部门会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最后是决定与发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会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卫生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