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样才能分到房产?


在离婚时想要分到房产,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下面为您详细讲解。首先,要明确房产的归属性质,也就是判断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是非常关键的,因为不同性质的房产,分割方式有很大差异。 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像一方在婚前购买且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通常不会进行分割,仍归该方所有。 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比较多样。比如由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类房产,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协商好的方案进行分割。例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然后平分售房款。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出资情况。如果一方出资较多,可能在分割时会适当多分一些。同时,也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对无过错方予以倾斜。此外,如果房产还有未还清的贷款,那么对于剩余的贷款债务,也需要在分割房产时一并处理。一般来说,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继续承担剩余的贷款还款责任,同时也需要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总之,离婚后要分到房产,需要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