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求助司法援助?


司法援助,通常也被叫做法律援助,它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公民能够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不因经济困难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申请法律援助,有以下两种常见情形: 一是依申请提供法律援助。比如在民事、行政案件中,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这里的经济困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申请时,申请人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如实提交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二是通知辩护或者代理。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另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也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申请人要向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可以是案件受理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以是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然后,法律援助机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经济状况、案件情况等。审查通过后,法律援助机构会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