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如何办理停职留薪一年?


在处理工伤停职留薪一年的问题时,首先需要了解停工留薪期的概念。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要办理一年的停工留薪,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三步,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出具相关证明。然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当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如果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就停工留薪期有争议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当职工的停工留薪期需要超过12个月时,必须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申请鉴定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职工要留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用人单位不配合等问题,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