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环境污染罪如何判缓刑?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缓刑。缓刑呢,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如果在这个期限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对于环境污染罪判缓刑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是犯罪情节较轻;二是有悔罪表现;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在环境污染罪的具体情形中,犯罪情节较轻通常指污染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相对较小,比如污染范围不大、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较低等。有悔罪表现可以体现在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损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等方面。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犯罪的原因等因素来判断。而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主要是评估缓刑后犯罪分子对社区的治安、环境等方面是否会产生较大的负面作用。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环境污染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比如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等。所以,即使符合缓刑的一般条件,但有这些严重情节的,也很难获得缓刑。 如果想争取缓刑,犯罪分子在整个司法程序中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采取措施弥补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例如进行生态修复、赔偿相关损失等。同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以通过律师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请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证明自己符合缓刑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