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失联近一年所欠工资怎么讨要?


当遇到包工头失联近一年仍拖欠工资的情况,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讨要工资的办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白工资对于劳动者而言,是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接下来是具体的讨要途径。其一,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你需要准备好能证明你和包工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数额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工资条等。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依法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他们会责令相关方支付工资。若相关方逾期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其二,申请劳动仲裁。你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这个过程中,你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如果仲裁裁决包工头支付工资,而包工头不履行,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仲裁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保障了劳动者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工资争议的权利。 其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你手中有包工头出具的工资欠条等明确证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你就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来获取工资。 此外,如果该工程存在转包、分包等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在工资支付方面,在一定情形下,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可能也需要承担支付工资的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