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如何拿到工伤赔偿的钱?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伤,被认定为工伤,现在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也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才能顺利拿到赔偿款。我想了解下个人要通过什么途径、按什么步骤才能拿到工伤赔偿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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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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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工遭遇工伤后,拿到工伤赔偿款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流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工伤认定环节。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的法定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然后是赔偿协商与索赔。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协商赔偿事宜,确定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工伤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如果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用人单位仍不履行赔偿义务,职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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