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会怎样处理事故?

我开车时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想知道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从报警到事故责任认定等一系列流程是怎样的,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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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明确了从事故发生到处理完毕的整个流程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步骤: 首先是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处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如果是轻微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接着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他们接到报警后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会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根据第十六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然后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再就是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最后是赔偿调解等后续事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按照规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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