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家里有财产和债务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我们名下有一些房产、存款等财产,同时也有一些房贷、车贷之类的债务。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些财产和债务要怎么分配处理,是双方平分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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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对于家庭财产和债务的处理是许多人关心的重要问题。下面我们将分别对财产和债务的处理方式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来看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方案,那么可以按照该方案进行处理。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对于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接下来谈谈债务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了一笔较大的款项,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总之,在离婚时处理财产和债务问题,既要遵循法律规定,也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由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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