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废旧自行车为什么没有进项税额?
我在做废旧自行车收购生意,发现收购废旧自行车时没有进项税额。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想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有什么相关规定吗?希望了解一下背后的法律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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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领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你在购买东西时,卖家向你收取的那部分增值税,这部分税额后期可以用来抵扣你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应缴纳的增值税。 对于收购废旧自行车没有进项税额,这和我国的税收政策规定有关。一般情况下,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在收购废旧物品时,销售方通常是个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当销售方是个人时,个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抵扣进项税额的重要凭证,没有它,收购方就没办法获得进项税额来进行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这里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等。由于个人销售废旧自行车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收购废旧自行车的企业或个人就没有进项税额。 此外,如果销售方是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在实际操作中,废旧自行车的很多销售者可能没有去代开发票,这也导致收购方无法取得进项税额。所以综合多方面因素,收购废旧自行车往往没有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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