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款该怎么处理?


在处理车祸赔款时,通常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确定事故责任,这是后续赔款处理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接下来是收集证据。无论是受害人还是责任方,都要收集与事故相关的各种证据。对于受害人来说,要保留好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诊断证明、误工证明、护理费用凭证等,这些证据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对于责任方,也需要收集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这些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对于准确确定赔款金额至关重要。 然后是协商赔款。在确定责任和收集好证据后,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双方可以就赔偿项目和金额进行沟通,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赔偿协议。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若协商不成,就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受害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来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例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