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降层交付该怎么处理?
我买了套商品房,合同约定的是高层,结果交房时变成了低层。我不想要低层的房子,可开发商说这符合规定。我想知道遇到这种商品房降层交付的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办法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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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商品房降层交付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白这属于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义务的违约行为。合同在法律上是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规定了房屋的楼层等相关信息,开发商就有义务按照合同内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原本楼层的房屋。如果开发商有能力做到,就应该按照购房者的要求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楼层的房子。 第二种是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商品房降层交付严重影响购房者的购房目的时,比如购房者是因为看中高层的景观、采光等因素才购买的,降层交付导致这些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同时赔偿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损失,如购房时支付的相关税费等。 第三种是要求赔偿损失。即使购房者不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降层交付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比如,低层房屋与合同约定的高层房屋在市场价值上存在差价,开发商应当补偿这个差价。此外,如果降层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居住体验等方面受到影响,购房者也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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