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小区公共收入的钱该如何处理?

我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但是小区有一些公共收入,像电梯广告、停车位出租这些钱。我不知道这些钱该怎么处理,担心会被乱用,也不知道怎样才能保障我们业主的权益,想了解下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这些公共收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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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收入管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小区公共收入的处理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谨慎对待。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小区公共收入。小区公共收入是指利用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比如常见的电梯广告收入、公共停车位的出租费用、外墙广告收入等。这些公共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所以其产生的收益也归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中就涉及到公共收益的管理问题。同时,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没有业主委员会时,通常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会对公共收入的处理作出约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小区公共收入大多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随意支配这些收入。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公共收入单独列账,定期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这是为了保证公共收入的使用透明,接受业主的监督。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挪用公共收入,业主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返还,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公共收入不满意,或者发现有不合理的情况,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业主们可以联合起来,达到一定比例(通常是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共同决定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决定公共收入的具体管理方式,比如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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