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了,公司说会给我经济补偿金,但没说具体支付时间。我有点担心一直拖着不给,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该在什么时候支付给我经济补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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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这一规定明确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节点。也就是说,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时,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交接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包括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归还办公用品、完成工作资料的移交、向接替人员进行工作说明等事项。当这些事项都完成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工作方面的权利义务基本结束,此时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是合理的。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对于劳动者来说,在完成工作交接后及时获得经济补偿金,能够保障其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缓解经济压力。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以工作交接完成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也能够促使劳动者认真履行工作交接义务,保证工作的顺利过渡。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追讨经济补偿金。 总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是在办结工作交接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支付义务,劳动者也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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