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跑路后原有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


当公司老板跑路后,对于原有债权债务的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下面将从债权人和公司债务处理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对于债权人而言,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债权性质和证据情况。债权是指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在公司老板跑路的情况下,债权人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比如合同、借条、发货单、对账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债权人依据有效的债权凭证,有权要求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公司有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在通过诉讼程序获得生效判决后,若公司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公司的财产进行调查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从公司债务处理的角度来看,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即使老板跑路,公司的债务仍然需要以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 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公司符合破产条件,债权人或者公司自身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按照法定顺序对债权人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接着是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此外,如果公司老板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老板的个人责任。 总之,公司老板跑路后,债权人和公司债务的处理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程序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