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海关该如何处理?


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海关的处理流程是有明确规定的,这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要求和操作步骤。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在到达和驶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单证,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停留在设立海关的地点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不得擅自驶离。例如一艘国际航行的货轮抵达我国港口时,船长需要向海关如实申报船上所载货物的种类、数量、目的地等信息,同时提交相关的运输单证。 其次,在运输工具装卸货物、物品方面,运输工具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装卸完毕,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递交反映实际装卸情况的交接单据和记录。如果装卸的货物中有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海关有权进行处理。比如装卸的货物中发现有未经许可的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海关会依法进行扣押和处理。 再者,关于运输工具兼营和改营方面,经营进出境运输工具兼营境内客、货运输,或者用于进出境运输的境外运输工具改营境内运输,应当向海关办理手续,接受海关监管,并依法缴纳关税。例如原本从事国际货运的飞机改为从事国内货运,就需要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运输工具添加、起卸物料也有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添加、起卸、调拨物料的,应当接受海关监管。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编制清单并向海关申报。比如飞机在境内机场添加航空燃油,就需要向海关申报添加的数量等信息。 最后,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进行检查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到场,并根据海关的要求开启舱室、房间、车门;有走私嫌疑的,并应当开拆可能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部位,搬移货物、物料。海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员随运输工具执行职务,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提供方便。总之,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各项规定,确保运输活动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