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可以在预缴时享受?
我公司有研发项目,产生了研发费用。在申报纳税时,想了解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个优惠政策,能不能在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就享受呢?还是说只能在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希望懂的朋友给解答下。
展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进行加计扣除。简单来说,就是企业的研发投入越多,能扣除的费用也就越多,缴纳的税款相应就会减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从2022年起,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进一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就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这意味着企业有了更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时间选择,能更及时地减轻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的资金流动性,支持企业的研发创新活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