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净身出户债务怎么处理?


在探讨离婚时净身出户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净身出户的含义。净身出户通俗来讲,就是在离婚的时候,一方放弃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空手离开。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民法典》中并没有直接关于“净身出户”的明确规定。净身出户往往是通过双方的离婚协议来实现的。 对于债务的处理,关键在于区分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双方一起贷款买房、为孩子教育费用共同借款等,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这类债务,即使一方净身出户,夫妻双方仍然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全部债务,一方偿还后,可以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瞒着另一方在外赌博欠下的债务,一般就属于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 在离婚时,如果双方签订了净身出户的协议,对于债务的承担也应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债务的分担方式。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债务的性质、用途、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如果一方净身出户是因为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这与债务的承担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债务仍然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总之,离婚时净身出户并不意味着可以逃避债务,债务的处理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处理离婚和债务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