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后欠款怎么处理?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经营不善实在撑不下去了,打算申请破产。但公司还欠着供应商和银行不少钱,不知道申请破产后这些欠款该怎么办,是不用还了,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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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或个人申请破产后,欠款的处理是有一套明确的法律流程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破产的概念。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当企业申请破产后,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法院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 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然后按照法定的顺序来偿还欠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就是我们常见的企业欠供应商的货款、银行贷款等。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如果可供分配的财产不够偿还所有的普通破产债权,那么每个债权人只能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得偿还。 对于个人破产,目前我国在深圳等地有相关试点。个人申请破产后,也会对个人的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在保障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后,按照一定顺序偿还债务。但个人破产制度相对复杂,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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