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债务该如何处理?


在协议离婚中,债务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首先,需要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可以就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和比例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应当按照协议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该协议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不知道该协议,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偿还债务后,一方按照协议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对于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行承担。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前的债务,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都属于个人债务。在协议离婚时,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明确债务的性质、金额、偿还方式和期限等内容。同时,建议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总之,协议离婚时债务的处理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协商结果进行。如果您在处理债务问题时遇到困难,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