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争议的医疗纠纷案例该如何处理?


在医疗纠纷中,当出现争议时,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纠纷的概念,简单来说,医疗纠纷就是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就医疗服务、医疗结果等方面产生的争议。 处理医疗纠纷,首先可以考虑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协商是最直接的解决方式,患者和家属可以与医院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医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回应和解释。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比较灵活、高效,双方可以在友好的氛围中尝试达成一致。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 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一种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制,由专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来组织。他们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司法确认。 若人民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就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患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为患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还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 总之,在处理有争议的医疗纠纷时,患者要冷静、理性,选择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