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持证兼职交社保合法吗?


在讨论持证兼职交社保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相关的法律概念。社保,全称为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兼职,指在本职工作之外,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的其他工作。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 对于持证兼职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如果兼职人员与兼职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比如兼职人员受兼职单位的管理,按照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单位按月支付工资等,那么这种情况下兼职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是合法的,也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 然而,如果兼职人员与兼职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即兼职人员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目的,工作相对独立,不接受单位的日常管理,单位按工作成果支付报酬等。在这种劳务关系下,兼职单位并没有法定的义务为兼职人员缴纳社保。此时如果兼职单位自愿为兼职人员缴纳社保,从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禁止,但这种缴纳行为可能不符合社保政策的本意,因为社保政策主要是基于劳动关系来确定缴费义务的。并且,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引发一些问题,比如社保系统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认定、社保费用的承担和报销等方面。所以,虽然不明确禁止,但也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综上所述,持证兼职交社保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兼职人员与兼职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来判断。如果是劳动关系,交社保合法且是单位的义务;如果是劳务关系,虽然单位自愿缴纳不被明确禁止,但存在潜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