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办理跟老公的协议离婚手续?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都同意离婚,想走协议离婚的程序,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要先写离婚协议书吗?之后还要去哪里办理什么手续呢?希望了解一下完整的协议离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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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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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要把双方自愿离婚的想法,以及关于子女抚养(比如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怎么给)、财产分配(像房子、车子、存款等怎么分)、债务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等方面达成的一致意见写清楚。 然后,就是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看看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接下来,有一个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经过冷静期,如果双方都没有反悔,就可以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从拿到离婚证起,夫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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