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院缺席判决该如何处理?
我最近打算起诉离婚,可对方明确表示不会出庭。我想知道要是法院缺席判决了,后续流程是怎样的,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些方面会有啥影响,还有判决结果出来后对方不执行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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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缺席判决是指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情况。 首先,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是不适宜缺席判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意见也指出,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除上述情况外,其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 如果法院进行了缺席判决,对于判决结果,如果是准予离婚,那么婚姻关系即解除。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查明的事实进行判决,即使被告缺席,也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但被告缺席可能会导致其失去为自己争取权益的机会。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同样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若一方不执行缺席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比如涉及财产分割,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涉及子女抚养权,法院也会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判决的执行。 相关概念: 缺席判决: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的判决。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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