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我准备和另一半离婚了,但是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完全摸不着头脑。我们有婚后买的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我不知道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财产处理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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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财产处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属于夫妻某一方自己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割财产。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比如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女方权益以及无过错方等。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得到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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