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离婚居住权纠纷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正在办理离婚,涉及居住权问题。房子是对方婚前买的,但我一直居住,现在对方想让我搬出去,可我没地方住。我想了解在民法典下,这种离婚居住权纠纷该怎么处理,我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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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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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居住权纠纷是一个常见且复杂的问题。下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处理离婚居住权纠纷。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意味着,居住权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或者终身居住在他人的房屋内。 在离婚案件中,居住权纠纷通常涉及到一方是否有权继续居住在另一方的房屋内。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就为离婚时居住权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居住权,那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没有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居住权,但一方确实生活困难,需要居住在另一方的房屋内,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设立居住权。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房屋的来源、居住的实际需要等因素,来决定是否设立居住权以及居住权的期限和范围。 在处理离婚居住权纠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居住权的设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是为了保障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擅自处分房屋。第二,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是为了确保居住权的稳定性和专属性。第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总之,处理离婚居住权纠纷需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离婚居住权纠纷,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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