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自己出钱让单位代缴社保合适吗?
我刚从单位离职,但又不想社保断缴,想着自己出钱让原单位继续帮我代缴社保。可又担心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也不知道合不合适,所以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做法到底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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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以及实际情况综合来看,离职后自己出钱让单位代缴社保这种做法存在一定的不妥之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强调的是“职工”,也就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离职之后,你和原单位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单位并没有义务为你缴纳社保。 如果离职后自己出钱让单位代缴,这可能涉嫌虚构劳动关系参保。虚构劳动关系参保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属于骗保行为。一旦被社保机构查实,可能会面临严重的后果。对于单位而言,可能会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个人来说,不仅可能被要求退还已领取的社保待遇,还可能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 从实际操作角度讲,即使单位愿意配合代缴,后续也可能出现诸多问题。比如,单位可能因为自身经营问题或者疏忽等原因,导致社保缴纳出现中断或错误,而此时你作为已经离职的人员,维权会比较困难。 其实,离职后有其他合法且合适的方式来保障社保的连续性。如果你是本地户籍,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缴纳手续。如果你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新单位会按照规定为你办理社保接续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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