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单位不再缴纳社保合法吗?
我刚从单位辞职,发现单位不再给我交社保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法,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处理社保的问题,是要自己接着交吗?想了解一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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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法律概念。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它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时结束。 当你辞职后,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从法律角度来讲,单位没有义务再为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保。也就是说,辞职后单位不再交社保是合法的。 不过,对于你个人而言,社保的中断可能会对你产生一些影响。比如,医疗保险中断后,在中断期间可能无法享受相应的医疗报销待遇;养老保险虽然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但中断时间过长可能会影响你未来养老金的待遇水平。 如果你不想社保中断,你可以有几种选择。如果你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可以让新单位帮你办理社保接续手续。如果你暂时没有工作,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具体的参保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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