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离职当月的社保单位还需要缴纳吗?
我这个月刚从单位离职,但是不太清楚单位对于当月的社保会不会继续给我缴纳。我担心如果单位不缴纳,会影响我的社保连续性。我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当月离职的话,单位到底应不应该缴纳当月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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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当月离职时单位是否需要缴纳当月社保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社保缴纳的基本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保费用通常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对于当月离职的情况,关键在于判断离职当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是在当月的社保申报期之后离职,一般来说,单位是需要为其缴纳当月社保的。因为社保申报通常是提前进行的,一旦申报成功,单位就有义务完成缴纳。例如,很多地方社保是每月的某个固定日期前申报,假设这个日期是15号,员工在20号离职,那么单位就应该缴纳当月社保。 然而,如果劳动者在社保申报期之前离职,且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单位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不缴纳当月社保,这种情况下单位可能无需缴纳。但前提是相关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比如,单位不能以员工离职为由,恶意逃避社保缴纳义务。 此外,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离职员工缴纳当月社保,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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